关于办理设立分支机构、变更名称及修改章程等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(2006-2-7)

  • A+
所属分类:私募基金设立

关于办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、变更名称及修改章程等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

( 证监基金字〔2006〕14号)

  为规范行政许可的审核程序,提高审核效率,现就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、变更名称和修改章程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核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 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,应当向其拟设立地的证监局提出申请。

二、 基金管理公司变更公司名称,应当向其经营所在地证监局提出申请。

三、 基金管理公司修改公司章程(涉及变更股东、注册资本、股东出资比例、住所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除外),应当向公司经营所在地证监局提出申请。

基金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各证监局,做好相关工作。
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• 我的微信
  •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
  • weinxin
  • 我的微信公众号
  •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
  • weinxin
深圳私募律师

发表评论

:?: :razz: :sad: :evil: :!: :smile: :oops: :grin: :eek: :shock: :???: :cool: :lol: :mad: :twisted: :roll: :wink: :idea: :arrow: :neutral: :cry: :mrgreen: